来源:山东旅游政务网
2017-04-26 09:20:04
各市旅游委(局)、委各处室、直属单位:
“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预计期间游客数量将会大幅增长,旅游安全形势严峻。为确保“五一”期间全省旅游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委领导决定,节前对全省各市组织开展一次全面集中旅游安全督导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落实、租使用旅游包车、出境游团队游客安全信息卡发放以及汛期旅游团队安全防范应对教育培训等情况。
(二)各旅游服务等级资质经营者的餐饮卫生许可、消防安全许可、特种设备许可等相关安全资质健全、有效情况,A级景区最大载客量公布、实施等情况。
(三)各级旅游主管部门、旅游服务等级评定机构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检查记录建档等情况。
(四)委各处室及直属单位自身安全工作情况。
二、督导检查分组分工
省旅游发展委组成8个督导检查组,分别由一名处级领导带队,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办公室负责督导检查泰安市、枣庄市。
第二组:政策法规处负责督导检查日照市、临沂市。
第三组:综合协调处负责督导检查东营市、潍坊市。
第四组:产业促进处负责督导检查淄博市、莱芜市。
第五组:规划发展处负责督导检查德州市、聊城市。
第六组:市场开发处负责督导检查菏泽市、济宁市。
第七组:监督管理处负责督导检查济南市、烟台市和滨州市。
第八组:人事处负责督导检查青岛市、威海市。
三、有关要求
(一)集中检查要求在“五一”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督导检查组与被检查市联系确定。
(二)每市至少检查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饭店餐馆、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好客人家农家乐、旅游商品购物店等旅游企业各1家,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
(三)各督导检查组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将书面《检查情况报告》,连同《安全检查记录表》一起送交监督管理处汇总建档。
附件:1、旅游管理部门安全督查记录表
2、旅行社安全检查记录表
3、A级景区、星级饭店餐馆、农家乐等旅游等级资质单位安全检查记录表
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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