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监督管理处
2017-04-26 09:20:04
鲁旅办发﹝2017﹞20号
各市旅游委(局)、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的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度旅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签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省旅游业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省旅游发展委与各市旅游委(局)以及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单位、旅游经营者;各市旅游委(局)与各县(市、区)旅游局以及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单位、旅游经营者;各县(市、区)旅游局与辖区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旅游经营者;各单位、旅游经营者法人与员工之间层层签订《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诺责任书》,确保全省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及职责范围内各单位、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签状率达到100%。
二、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部署准备(3月15日至3月20日)
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梳理职责范围内单位、旅游经营者数量变化情况,对新增加的单位,旅游经营者要根据行业特点制定出新的责任书,及时纳入旅游安全生产管理,保证责任书签订全覆盖。要根据旅游安全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及时补充、修改和完善责任书的相关内容,确保责任书与旅游业的安全现状相符。
(二)第二阶段:分级实施(3月21日至3月31日)
省、市、县(市、区)旅游部门主要负责人逐级签订《2017年度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承诺责任书》;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与辖区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单位、旅游经营者签订责任书;各单位、旅游经营者法人与下属有关职工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高(4月1日至4月7日)
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单位、旅游经营者要认真总结责任书签订情况,对工作敷衍、走过场的要责令重新签订,签订结果将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责任制是旅游安全工作的基础,是抓好旅游安全工作的关键。旅游安全承诺责任书是对安全目标责任、工作任务的明确和责任意识的强调。层层签订承诺责任书是落实工作责任制的手段和方式,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单位、旅游经营者要通过签订承诺责任书,将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二)网格管理,不留死角。要严格落实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与各单位、旅游经营者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以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为核心的领导机制。要根据梳理后的单位、旅游经营者数量及单位、旅游经营者内部岗位变化情况逐一签订责任书,确保不留死角。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单位、旅游经营者要对承诺责任书的签订情况及时总结,以主动带被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市旅游委(局),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于4月1日前将由主要负责同志签署后的《2017年度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诺责任书》报省旅游发展委。
联系人:王丙晖
联系电话:0531-82676265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7386号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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