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胶东在线
2018-06-19 09:18:06
胶东在线6月18日讯 烟台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近日发出旅游提示,提醒市民在旅游消费时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烟台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纠纷仲裁办主任郑懿文说,正确选择旅行社,是高质量旅游的重点。“一个正规的旅行社需要证照齐全,既要有《营业执照》,同时还要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参加出境旅游的游客还应确认旅行社是否具备出境游的资质,旅游者可以登陆烟台旅行社质量信誉网查询旅行社资质和经营范围。另外,要警惕个人或团体以‘网络论坛’‘户外活动’‘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从事旅游业务,这些个人或团体它是不具备旅行社主体资格,属于违法经营。一旦权益受损后很难维权。”郑懿文表示。
旅游合同很重要,旅游者要提高自身的风险意识。郑懿文提醒:“旅游者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时尽量不要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报名或者是交纳旅游团款,建议旅游者直接到旅行社办公场所进行确认交付并保留票据。报名时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明确约定旅游的行程安排、服务标准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详细了解旅游合同条款和注意事项。”
旅游者要选择质价相符的旅游产品和线路,不要一味贪图便宜而选择“低价团”或者“免费团”,防止陷入“低价”陷阱。“旅游购物时要做到理性、谨慎,不要盲目购买或者轻信他人的误导,要选择适合自己喜好和价格的旅游产品。另外,还要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老年旅游者,不要轻信以‘健康讲座’等名义招揽组织的旅游。更要警惕会员式、套餐式或预付卡等方式的旅游项目,建议旅游者当次旅游当次报名,以免上当受骗或造成预交费用的损失。”郑懿文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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