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壹点
2018-12-20 09:53:12
19日,记者从济南市政府网获悉,济南市旅发委日前发出《关于撤销卧龙峪和云翠山景区国家2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公告》。公告中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经长清区和平阴县旅游局初审,经过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审核,撤销卧龙峪景区和云翠山景区国家2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
其中卧龙峪景区为市级森林公园,位于长清县万德镇,距济南市50公里,占地面积六千余亩。该景区由入口广场区,自然风景观光区,娱乐、健身、运动峪,远古文化区,休闲渡假区,鸟语花香区,生态农业区,硕果累累区,后勤服务区等组成。云翠山位于山东省平阴县洪范池镇政府南2公里处。
记者了解到,《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中规定,各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对所评旅游景区要进行监督检查和复核。监督检查采取重点抽查、定期明查和不定期暗访以及社会调查、听取游客意见反馈等方式进行。全面复核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经复核达不到要求的,或被游客进行重大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景区由相应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对于取消或降低等级的景区,需由相应的评定机构对外公告。旅游景区接到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的通知后,须认真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整改情况上报相应的等级评定机构。凡被降低、取消质量等级的旅游景区,自降低或取消等级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新的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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